当铺,这个在解放后已绝迹的特殊行业,它在旧社会曾经以高利盘剥城市平民和贫苦农民而得到过畸形发展。
当铺是对个人发放高利抵押借款的行业。他和银行、钱庄㊣向工商㊣户放款不同,放款时不✅是由承担经济偿还责任的中保人给借款人做信用保证,而是由借款人(这时叫当户或当主㊣)把金银首饰、衣服、农具、家具等财产(㊣行话叫当货)交给当铺做抵押。
由当铺对抵押品进行估价,按估定的价㊣格发放借款,同时定明满当期限、利率和租栈费(也有称保管费㊣的)开给当票。
当票到㊣了满当期,当户要向当铺归还当㊣本,付清利息和栈租费才能赎回抵押品,如果到期不赎,就成为死当(也叫绝当),死当的抵押品叫做满货,所有权就属于当铺了。满货由当铺变卖处理,抵还借款和利息,至于满货变卖多少钱,这就与当户无关了。
归绥的典当业历史比较悠久,最早可以追溯到清初时期,其时㊣就有从山西右玉来㊣人在归绥经营小押当。押当比典当规模小,资本少,收当的一般是些衣服等不太值钱不占地方的东西。
据《中华民国二十五年全国银行年鉴》所载,恒盛当的字号匾㊣额还是康熙亲笔所题,可惜这块“御笔”匾额因为这家当铺几易其主,字号屡有㊣变更,而没有留传下来做个历史见证。
其中㊣延续时间最长,资本最雄厚的应推“复源当”,这家当铺开设于光绪五年✅(公元1879年),到民国年间登记的股东是杜永堂和曹喜二人,架本(在典当业中称资本为架本)白银三万两,当址设在东顺城㊣街西头路南,现在市人民银行宿舍㊣院就㊣是当年的复源当。
其㊣余七家当铺是:设在小北街的“义源当”基础设施投资模式,美人桥的“兴隆当”,五十家街㊣的“源胜当”,通顺街的“日升当”,南柴火市㊣的“元茂当”,牛桥的“源恒当”和新✅城东街✅的“聚丰当”。
据一九三六年发表的统计数字,当时归绥各家当铺的架本共计四十万元以上,那时的币值还比较㊣稳定,这个架本数已是相当可观的了。
抗战✅开始,日军侵占归绥,实行经济统制。这八家当铺㊣㊣被“同和实业银行”合并为“兴亚当”,同和实业银行㊣又加入资本,变成了日伪的官办当铺,成为直接向贫民㊣盘剥和筹措侵略战争经费的工具。
抗战胜利后,兴亚当停业,为“绥远✅省银行”所接收。原已歇业的八家当铺,等待清理兴亚当,归还财产继续复业。但是等候近一年没有消息。
一九四六年四月由李敬万(大南街15号)田森明、梁师斋、阎之经(同住东顺城街31号)向归绥市政府提出申请,要另行筹集资金恢复当业。同年九月二十八日绥远省政府召开会议,商讨当铺复业问题。
李本唐代表源恒当,田森明代表复源当,张映椿代表义源当,曹良臣代表元茂当,郭守礼代表聚丰当,五家要求复业的当商参加了会议。在商讨中,当商和原省政府发生了分歧,分歧焦点在如何确定满当期限和利率上。
当时,原绥远省政府拟定了典当业十条“遵办事项”,其中规定满当期限是金银衣服类八个月,农具类一年,当商提出暂定一律四个月过期㊣绝当;“遵办事项”规定利率是金银类九分利(每百元当本,月息九元)、衣服类八分利、农具类七分利,取消租栈费,当商提出十二分利。两方相去甚远,互相争执不下,一直拖到一九四七年六月。
这时伪法币严重贬值,物价㊣逐日上涨。当商又申报同意原省政府规定满当期限,但是把利率又提高到金银衣服类十五分,农具类十二分。经过一年多讨价还价,原绥远省政府最㊣终“核准备案”了。
随着,住在新✅城北街一号㊣院的徐德发、陈绍虞、郭守礼三人又筹集资本三千万元,申请在新城开㊣设了一家“复合押当股份有限公司”。到绥远省和平解放前夕,呼和浩有六家当铺在营业。
典当业本来是以贫民为对象,趁人之危进行㊣高利盘剥的行业,但在旧社会却受到官府的许多美㊣誉,比如把当铺誉为“平民之金融机关”,说“平民咸赖当铺接济”、“农民之赖以挹注者,惟有典当”等等,颇有慈善事业的味道。
然而,它巧取豪夺的本质是很难掩盖的。首先是高利率,前面提到的十五分利暂且不说,就以一九三六年币值稳定㊣的时候而论,那时银行、钱庄的放款利率是月息一分,商号放款也在一分三、四之间,而典当利事当时是三分,相当于钱庄的三倍。
对当货的估价也是很厉㊣害的一手,金银首饰不论加工多细,一概按金银论价,压成色、扣潮气(㊣脏垢),七折八扣典当属于什么行业,就不值多少了。衣服、农具、用具等,多则㊣㊣对半估价,少则三成四成。估价低不但可以少放款,更重要的是,一旦过㊣期不赎成了㊣绝当,当铺即使削价出售或者拍卖也可大获其利。
解放后,取消了这一行业,农村成立了信用合作社,政府对生活有困难的农民和城镇居㊣民多方进行救济和合理安置。典当业已经成为历史的陈迹了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