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项目招标/职工集资建房(棚户区与旧城改造)项目二期工程(全过程造价咨询)竞争性磋商公告
职工集资建房(棚户区与旧城改造)项目二期工程(全过程造价咨询)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,并于2025年01月08日10点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。
预算金额:本项目按琼发改收费[2007]170号文中“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”标准㊣下浮40%作为预算,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,供应商报价下浮率㊣应≥40%,否则属于无效响应。
1.满足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。(提㊣供证明材料及承诺函,详见第六章“6.1”要求及“6.2资㊣格承诺✅函”格式)。
3.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(或一级造价工程师)资格(提供证书复印件及2024年度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记录证明加盖公章);
3.2供应商应✅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《诚信档案手册》登记(打印㊣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生成的“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”加盖单位公章,打印生成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日期)。
4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(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年限计算)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(提供声明函,格式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6.4)。
5.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:供应商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/“中国执行信㊣息公开网”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三仁金融信息咨询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三仁金融信息㊣咨询、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,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(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截图)。
获取方式:现场获取,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转让咨询服务协议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(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)获取。